散瞳,孩子,瞳孔,青少年,阿托品

提問: 配鏡處方是否合理 問題補充: 4歲男孩散瞳三天檢查結果右眼+350 +0.75*65 0.8左眼+575 +10.*90 0.3醫生配鏡處方右眼+250 +0.75*65左眼+475 +1.0*90.麻煩眼科醫生看一下這種配鏡方法是否合適。急切希望高手回答分析2009-04-09 11:32 提高懸賞55分 2009-04-09 11:32 有的醫生要求3:1遮蓋,有的醫生要求每天遮蓋4-6小時哪一個更合理?可進行那些適合4歲孩子的弱視訓練項目? 医师解答: 合適校正視力在1.0就可以了不過對于兒童要做更仔細的檢查兒童配鏡,首先要進行眼部檢查,排除眼內外各種影響視力的疾病以后,然后再進行驗光配鏡。驗光檢查的第一步是散瞳,不同的年齡的孩子散瞳方法不同。散瞳的目的是使眼內的睫狀肌麻痹,除去兒童因為調節力過強引起的假性近視,散瞳驗光所獲得的數據是真性近視的度數。有了散瞳驗光獲得的度數以后,應該給孩子挑選一副合適的眼鏡。配鏡時應注意以下幾點:第一,眼鏡的度數一定要同驗光單上的數據相同。第二,根據孩子臉型大小及瞳孔距離,挑選合適的鏡架。第三,雙眼鏡片的幾何中心距離與瞳孔距離一致,鏡片要質地透明、沒有裂紋及斑點。第四,眼鏡戴好后,應與面部呈10-20度左右的傾斜角,這樣既便于看遠處物體,又利于閱讀。配鏡原則一般的認為是無視力障礙、無視疲勞、無斜視及斜視傾向者,無需配鏡。1,關于視力減退問題:遠視力為0.5的近視眼,其視效力為83%,上課看黑板上的字畫,一般并無困難,因而不一定要配戴近視眼鏡。凡視力在0.8以上的青少年和兒童不應急于勸他們配戴近視眼鏡。2,遠視眼的配鏡原則:公認為由于遠視出現視力減退,有視疲勞或內斜視和弱視時,需早配鏡。6歲以下兒童輕度遠視是生理性的,故不必配鏡矯正;如遠視度數較明顯,有視力減退或出現內斜視,即或3歲小兒亦應驗光配鏡。6一16歲的學生如有視力減退、視疲勞或出現內斜視,都必須及時驗光配鏡。幼兒和青少年學生的驗光,原則上都要用阿托品麻痹睫狀肌后進行。處方時要從檢影所得度數中減去+1D,以適應睫狀肌的張力,但對有內斜視或者內隱斜者,則應予以全矯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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